揠苗助长,这个成语出于《孟子.公孙丑》,含有批评那些不顾事物的发展规律,强求速成,最后把事情弄糟的人和事。
在现实生活中,像揠苗助长的事情真的有不少。最近,就从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某区教育局要求所有的中小学教师建立“个人博客”,每人每月至少写某篇博文;教育局还规定,自今年始,没有写博的教师一律不能评定专业职称。
教师建立个人博客、经常写博好不好?百分之百的好!语文老师自不必说,其他任科老师也可以通过博客这个网络平台与同行交流、与学生沟通;当代社会生活,人群的交流、信息的交汇早已经与网络分不开;博客正是用来表达认知和交换信息的方式之一。
但是,再好的“方式”,要是用行政命令来“推广”,其效果很可能出现“折扣”。特别是向教师下令推广——这些几乎全是受过高等师范教育、平时行事严谨、工作十分勤勉的老师。
以笔者个人为例(就临时充当代课教师吧),十个月前,也常看许多别人的博客,但要是有谁命令俺:必须跟别人一样开博写博,自己心里一定是不愿意,还产生反感;表面上或许不去顶撞这领导人,内心则非常讨厌这TMD博客;只能为了应付检查、为了获取专业职称而胡乱涂鸦,或者干脆从其他网站转载充数。
这样的“内心违抗”,上级领导是不知道的。领导还以为自己的指示真管用:一声令下,一夜之间,全区教师,人人动手,博文篇篇精彩,思想大放光芒。殊不知,这中间就有不少“我等”在违心之下出手的垃圾般的博文;更严重的是:长此以往,“我等”对博客愈加反感,一旦上级不把写博与什么评定职称挂钩,“我等”就远离博客了!这样,对于建立博客来讲,岂不就是揠苗助长?
类似的经历,笔者还真的有过。以前上级号召“普法教育”,学校教师必须人人过关;过关的方式就是大家参加开卷考试。大约考了五、六次(幸好那时已颁布的法律还不多),俺每一次都考得头胀,每一次都是第一个离开考场——目标很明确:估计抄题已经够60分了。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十分强烈的厌恶!尽管只得了60分,可心里绝不承认会比考满分的人差;这可恶的“命令”不但浪费了教师的时间、糟蹋了大量的纸张,还使得在学校的普法教育其效果完全适得其反!
教师,各人的综合素养可能会有上下之别,但一些为人师表的基本素质都是具备的。因此,教师特别反感来自上级的“强求一律”式的行政命令。许多好端端的事情就被嗜好形式主义或者好大喜功给搅黄了。
写博,是一种个人的精神活动,是一种带有半私密性质的心灵释放,有些“一律”嗜好者还是不要介入为好!
末了,想议论几句为何总喜欢出台“一律式”的措施,但又感觉不稳妥;那就摆一个朝鲜的事例,让博友自己去判断。
朝鲜的大型团体操举世闻名,每逢节日集会必定隆重表演;人数多达十万之众,大多为10岁左右的小女孩;动作划一、图案纷呈,呼声山震。观赏者先是动容,后则大骇。为何?训练不讲人性:仅仅三五月,有“大人”监视着;训练中不得喝水、不能如厕,实在憋不了,边泣边撒尿;训练场内,尿臭熏人,训练场外,女孩母亲泪水横飞!
朝鲜女孩,还会喜欢体操吗?上级大爷当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