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前说明:10月1日,我国实施〈物权法〉。本篇写于4月26日,初发于703博客。一个“反面”的事例,对于传播〈物权法〉或许有点用处。)
《红楼梦》写尽了世间百态,细细地读,会让你对社会更有理性的认识。笔者为生计,余暇并不多,只能采取随翻随读的办法,权作欣赏。昨日翻到第四十八回当中贾赦怒打贾琏一节,今记下几句读后随感。
贾赦,荣国府大老爷,袭了祖上的官职,是个品位很高的什么将军;贾琏,贾赦的儿子,宁、荣两国府里许多对外交涉常由他出面办理;贾雨村,时任贾府所在地最高父母官。
整个事件是通过贾琏的通房丫鬟平儿对薛宝钗的口述呈现给读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
贾赦在家闲居,除了花天酒地,拥玩小妾之外,也喜欢古董风雅。一日看见别的雅客把玩古扇,不觉为之一动。遍搜之下,这全城只有一个绰号叫“石呆子”的手中有20把这种高雅的古扇;贾赦喜不自胜,立刻唤贾琏出马向石呆子取回。以前的社会是子以父纲。贾琏哪敢怠慢,随即带领一队仆从上路。一进门,才发现这石呆子极穷,家徒四壁,连吃饱也成问题;可是这20把古扇是真品,上面还有古代画家的真迹。这样的珍品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价值连城,放到拍卖行,肯定要吸引全球收藏爱好者的眼球。
贾琏虽然人多势众,但也感觉到了石呆子视古扇为命根子,采用强取豪夺很不妥当。于是先回家向老爷汇报。贾赦拈须沉吟片刻,喝道:孽障!白吃饭啦!你不会说买他的?要多少银子给多少银子。贾琏又带着一干人来回奔跑,价格出到了五百两银子。(笔者估计:约值现在人民币50万圆,未知是否准确)。但是那石呆子依然不卑不亢。实在被逼急了,大声说道:这是我家祖传,“我饿死冻死,一千两银子一把,我也不卖!”“要扇子,先要我的命!”(笔者感叹一声:这石呆子简直是大刁民,或者是个古代“最牛的钉子户”。)
贾琏实在想不出办法,回家如实禀报。赦老爷也无奈,徒生闷气。这事情不久就传到了贾雨村的耳朵里。这贾雨村,《红楼梦》第一回就这样介绍:“生得腰宽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贾雨村中举以后,在宦海时有浮沉,多年游走于得意与失意之间。后来凭借曾经担任林黛玉塾师的经历,由林黛玉父亲林如海出具荐书一份,晋见了荣国府二老爷贾政;贾雨村借机主动降低辈分,与贾府攀上亲戚关系,贾政见他言谈不俗、相貌又魁伟,“便竭力内中协力,亲笔题奏”,当日,皇恩浩荡,就让贾雨村出任金陵应天府。从此贾雨村座位安稳、仕途春风。
贾雨村听说了贾赦的不爽之后,也不等赦老爷发话,马上派遣衙门大队当差,一脚踹开石呆子的家门,还把石呆子五花大绑,押至大堂;贾雨村亲自审问:石呆子!某年某月你欠国库银两若干,今日必偿!。。。。。。你变卖家产尚不足,用那些扇子抵债!退堂!
就这么简单!贾雨村不费吹灰之力让贾赦如愿以偿。赦老爷满足之余,不禁对自己的儿子生出感慨:你呀,好好学学贾雨村!就在这当儿,贾琏说了一句不该在父亲老爷面前说的话:“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过去的社会,哪里允许少爷顶撞老爷?贾赦一恼怒,随手抄起不知名的家伙,往贾琏身上一砸,贾琏立刻脸上破了两处,血流如注!
这一节故事就这样啦。在这个回目的最后,脂砚斋(是一位与曹雪芹很亲密的人,他在小说原稿上的点评成了后人阅读、理解《红楼梦》的钥匙。)作了这样的总评:“一扇之微,而害人如此其毒。藏之者固是无味,购求者更觉可笑。多少没天理处,全不自觉。。。。。。。”
是的,“没天理”,这是曹雪芹给贾赦、贾雨村勾画的嘴脸!在这个故事里,贾琏与贾雨村相比,前者尚存一些“天理”,就是在对待尤二姐,贾琏也多少体现了少爷公子的人性。贾琏是个纨绔子弟吧。贾雨村,则毫无人性,在《红楼梦》第四回,他就乱判“葫芦案”;后来贾家遭遇朝廷的猜忌,贾政期盼贾雨村出面说几句好话,贾雨村见荣、宁两府大势已去,就奏本,反“狠很的踢了贾府一脚”,让贾府雪上加霜,只能面临朝廷的“大抄检”,家道迅速败落。
贾雨村式的“没天理”的人物十分险恶,古今都有,无论是政界还是商界或者其他什么界。今天,大家尤其要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