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邮件引发诸多感慨
[ 2006-3-7 23:23:00 | Author: 南存辉 ]
3月7日 星期二
“张总,邮件收悉。我会尽量将你来函所表达的意思写进提议案,并向有关部门呼吁,要求完善法规。谢谢你的e-mail!南存辉”
以上是南存辉给温州一位企业家的复信。
他在今天下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小组会议上,例举这封邮件反映的情况,再三强调了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必要性、紧迫性。
南存辉信中提到的“张总”,是温州华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蕾蕾。
张蕾蕾在发给南存辉的电子邮件中,详述了自己公司一项专利产品的艰难维权过程:
我公司创办时间比正泰晚一年,今年是我们的第二十个年头。1986年,我父亲研制成功了“动静脉留置针”产品,(动静脉留置针是一种可长期留置在病员动静脉内,作为持续注射进行输液、输血的新型软管针)那年8月26日,在杭州召开的产品鉴定会得到了全国权威医学专家的肯定和推崇,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从88年第一代留置针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至今,坚持创新精神,不断开发新产品,至今四大系列相继获得国家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23年前,我父亲就有研发国内空白产品的决心,三年后产品研制成功,他已经开始利用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研发成果,可说他是我们温州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最早的人物之一。
20年来,我们就生产一个动静脉留置针产品,虽然产品系列化多样化了,但都是留置针相关产品。和正泰相比,我们企业的规模还比较小。同桌开会,我倍感压力之大。除了我可以找到我“企业涉及的行业不同”、“我们的管理水平有限”之类的借口外,我只能说,当前国家对自主创新企业的保护远远不够。虽然多年来,我们的产品85%出口到世界60多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赢得了一定的声誉。我们看到了自主创新的成果被市场认可、接受,感到无比欣喜;但是,近年来全世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动静脉留置针临床使用越来越普及,国内外市场需求量逐渐增大。但也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烦恼:因为越来越多的国内同行也希望占有留置针市场一席之地,而不惜一切来仿造我们的专利产品。这些冒仿行为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他们的无序竞争和漫天压价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他们不用投入研发费用,他们的产品价格远远低于我们)。为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抵制非法竞争,近年来我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打专利维权官司,相继将四家仿制企业推向了被告席并取得了胜诉。
从2000年开始的,本公司反对上海浦东金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侵权一案,历经五年,从上海“金环公司”的留置针专利权裁决一案,可以看出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的淡薄。明摆着是自己仿制,甚至完全照搬他人的专利产品,反而认为是别人侵犯、干预他们的生产权利。日前,除上海外,在广州、山东、江苏等地还有一些企业明知故犯仍在做同类侵犯我们专利权的事。但让人难解的是,他们都“堂堂正正”地坚持,他们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为此,我们多次在全国医疗器械会议或行业协会会议上呼吁,并多次去信给国家局,就目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提了几点建议,但均未得到回复。
目前国家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审批过程中,只要是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软、硬件的企业,他们提交的注册材料齐全,均能获得产品注册证。国家局在注册受理的过程中并不过问该项产品在国内有否获准的专利;是否侵权。2004年8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公布的整个“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没有提到“他人已申请并在生产的专利产品,原则上不予受理”或“虽国家局给予受理,但生产企业须承担因侵权引起的风险”等类似的语言,就连“专利”两个字都没有出现过。
在知识产权已熟为人知、倍受重视的今天,我们的法规依然存在类似的滞后性,也就是这种滞后性,使得我们企业在前面几年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打“维权官司”,并分散了企业持续发展和壮大的精力。长达八年的漫漫官司路,使我们体会到:再自主创新的企业,在某些法律法规面前依然苍白无力,更使我们这个一心想振兴民族工业的民企在不够完善的国家医疗法规面前的无奈。今天,我多么希望国家大力保护自主创新的企业,我盼望那些滞后的法规尽快给予更新,给予正规生产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良好、持续发展的空间!也给予类似我这样的温州的第二代青年企业家(我更想把自己叫做第二代管理者)一点创业的信心和希望!
……
南存辉在发言中提及这封邮件,情绪有些激动。
他感慨:“一家企业,被知识产权问题长期困扰,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和精力。自主创新的成果得不到保护,又如何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
他由此呼吁,必须尽快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自主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以降低企业自主创新的风险。同时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以遏制此类现象的滋生蔓延。要依法强化知识产权的管理,简化、调整知识产权申报程序和收费标准,降低其保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