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政办〔2002〕148号和温政办〔2007〕23号文件精神,温州年鉴编辑部、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九届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经研究,定于2007年 6月20日开始征稿,7月31日截稿。欢迎广大摄影者踊跃投稿。具体要求见附件,请仔细阅读。
附件一: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章程
附件二: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参赛申请表
附件三:温州年鉴"菱华奖"参赛摄影作品登记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
章 程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由温州年鉴编辑部、温州市文联、温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每年举办一次。本赛事坚持的主旨是:人本、和谐、发展,强调的理念是:开阔的社会视野、真实的历史记录、敏锐的洞察目光、独特的审美意识、强烈的视觉冲击、优秀的摄影技巧。
一、作品题材
1、重要活动(代码A):党政领导机关、部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按计划或有组织地举办的活动现场。这些活动包括:重要和大型会议、展会和展览、文艺演出、体育竞技、典型的民俗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外事活动和重要的合法宗教活动等。此类活动一般应在温州行政区域以内举办,或者由温州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在温州以外的地区(包括国外)举办。
2、突发事件(代码B):无法预见和非事先安排而发生的事件现场,包括突发事件、突发重大疫情等事件现场。此类事件应在温州境内发生。若发生在温州以外的地区(包括国外),则应与温州或者温州人有密切关系。
3、人物(代码C):主要反映温州各行各业有突出贡献并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人物,或在社会各界有广泛影响的人物和杰出的人物。人物也可以是温州区域以外(包括境外)的温州籍人士或在温州创业、工作和生活的非温籍人士(包括外国人)。奖励或者荣誉称号也可以是我国参与或认可的国际组织所颁发。
4、经济社会和生活(代码D):全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发展状况等,如:农村农业及生产活动、工业企业及生产活动(包括温州特色产业)、对外开放及对外交流、市场建设和商业流通、驻温军队及预备役部队的各项活动、公安及其各专项斗争、司法诉讼审判等法律事务、财政税务金融、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状况、残疾人事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成果等。
温州各阶层市民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包括:娱乐、养生健身、旅游、敬老哺幼、扶弱助残等活动,市民合法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
5、教科文卫(代码E):教育及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科技及科技创新、科技交流等活动,文化艺术及文化交流活动,文物发掘、文物保护及重点保护文物现状,医疗卫生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等。
6、体育(代码F):群众体育、体育赛事、探险活动等。
7、自然与环境(代码G):温州行政区域内的植物,动物,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及人居环境,城市和农村风貌等。
8、温州人:温州人在全国各地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创业经商活动等。海外温州籍人士在居住国(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及爱国爱乡活动,反映海外温州籍人士经贸活动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活动等。这类题材可以根据画面反映的内容归类到前述7类题材之中。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深刻反映温州人民在建设三个温州,实现三次跨越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作品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真实记录温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
2、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作品反映的内容均发生在温州市行政区域以内,摄影时间限定在本赛事举办年前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位作者的参赛作品数量限制在20帧(组)以内。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一般不超过6个单幅)。
3、作品规格7口寸至10口寸免装裱。作品背面的右上角用蓝色圆珠笔标明作品序号,除此以外不应有任何可能暴露作者身份的标记。作品序号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4、作者身份和作品内容在征稿通知书附设的《参赛申请表》(附件二)和《作品登记表》(附件三)中说明。
作品内容说明至少要具备以下要素:拍摄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拍摄地点(精确到具体地名)、事件的详细说明、景物的规范名称、人物的真实姓名。作品内容说明真实有效。
每幅作品都应有一个概括作品内容主题的标题,标题要求简明精炼贴切。
5、作品应标明参赛类别。参赛类别由作者自行根据作品题材的前7类分别选择填写。
6、作品一般要求彩照(历史照片除外),参赛作品应未经摄影工具以外的任何手段加工。
7、作品邮寄至温州年鉴编辑部,或直接送交温州年鉴编辑部(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 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851室 温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收)。寄送信封标明"摄影赛"字样。
8、不符合本要求第1、2、3、4、5、6、7项的作品将有可能失去参赛或获奖的资格。
9、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除商业用途外,温州年鉴编辑部对作品拥有使用权。
10、作品画面可能导致的与任何第三者有关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与赛事举办单位无关。
三、征稿和截稿日期
参赛作品的征稿及截稿日期以征稿通知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赛事设立年度综合最佳奖、金奖、银奖和优秀奖。
1、年度综合最佳奖一名。综合评价最佳(含附加分)的作品获得本奖。本奖设1名,可以暂缺。
2、金奖和银奖各一名。作品题材前7类每类均设金奖和银奖各一名。本奖原则上不可以缺项。
3、优秀奖若干名,奖励对象为上述7类题材每类优秀作品。
4、同一作者及其作品原则上不重复获得等级奖。
5、获奖评定结果将呈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可在《温州年鉴》上刊登。
6、获奖者可以参加温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的专题采风活动。
五、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原则
1、评奖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副主任在评委中产生。评委人数为单数。如评委缺席,可补足缺额。
评委会的任务是制定评奖办法,评选获奖作品,决定奖项予缺。
2、评奖技术程序。技术程序分两个环节:(一)评委评价。(二)备位程序。即根据本章程第二条第4款的要求,设立附加分。附加分满分为30分,作品内容要素齐备真实有效者,得20分;作品标题简明精炼贴切者,最高可以得10分。附加分计入评奖总成绩。
3、评奖原则为公正、公平。评奖的主要参考指标包括题材、摄影技术、表现手段等。作品内容说明和作品标题也是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
4、评委会设立争议终裁小组,由评委会正副主任组成。终裁小组的任务是裁定评奖过程中评委会无法解决的争议,必要时启动评奖技术程序备位程序。本裁定为最终裁定。
六、附则
1、评奖委员会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2、本章程作为征稿通知的附件颁发后,在赛事年度内不可以修改。
3、凡参加本赛事者,均被认定为自动承认本章程。